我校被评为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6浏览次数:1905

                                                        我校被评为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

       3月2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武汉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了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江汉大学荣获“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我校易俊荣获“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陈兴旺、李慧中、史彬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校党委书记谭仁杰、校长杨卫东出席了大会。
     大会由市长万勇主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述永宣读了《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对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了全面总结,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发表重要讲话,对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有关工作作了重要部署。阮成发说,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武汉要建立实施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武汉市给自己定下目标:未来3年,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连续三年居全国副省级、省会城市前列,确保2017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我校党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全校师生积极响应,共同努力,使创城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学校下文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了周详的工作方案,坚持将创城工作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学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相结合,与校园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努力在校内营造了文明创建“我参与、我知晓、我奉献”的浓厚氛围,组织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引导”服务和创城志愿者服务,学校为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面貌焕然一新。我校将借“创城”工作的东风,进一步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武汉市经济文化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校创城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