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发挥 监督保障作用

发布者:杨静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1933

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发挥 监督保障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发挥示范表率和监督保障作用,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这些变革和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学习贯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肩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的政治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革命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执纪问责,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监督调查处置。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严禁超越既定权限、逾越纪法底线。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保障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执行到位,有力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更好地向国家治理效能转化。(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